匪我思存 发表于 2007-12-6 14:16:02

声明——我不打算革掉琼瑶的命

  上个月的时候,有篇《四小天后挤开琼瑶阿姨》——类似此名,原谅我记不清楚,因为我对广告软文从来是一目十行,看过就忘。这篇明显由某文化公司策划的广告软文,登在几家报纸上,产生了一点不大不小的影响。
  与我有关的是,这篇广告软文,将我也列在所谓“四小天后”里面。一时间谣言四起,因为据说所谓“四小天后”中的另三个皆属同一家文化公司,所以不断有人来问我:“匪,你是不是跳槽了?”
  最绝的是有人来问:“匪,你是不是打算革掉琼瑶的命?”
  因为在这篇广告软文的开头有这么一段:“这新一代的言情四小天后写作越发成熟,已经彻底推翻了港台式言情,周枝羽这话,比起步非烟‘革金庸命’还更猛。”
源于另一位武侠写手在该文化公司策划下沸腾一时“革掉金庸的命”的新闻,于是这位姐姐很可爱地联想到“革掉琼瑶的命”。
  不,我不打算革掉琼瑶的命。
  我的言情小说启蒙读本,是琼瑶的《几度夕阳红》,小学暑假的某个下午,我一口气看完这部书,至今我仍记得自己盘膝坐在躺椅上,埋头苦读,等到阖上最后一页,已经是灯火黄昏。而窗外的夜来香正渐次开放,有幽淡的一点香气。脚蜷得太久发了麻,有一种痹意,从脚踝至膝盖,慢慢地弥散开来,正如心头的那种酸涩,无法言语,无法形容。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琼瑶带给我的震憾,让我第一次感受到,横跨时空的爱情,在数十载漫长岁月中,风雨洗礼,忐忑如歌。这种震憾与《红楼梦》、《西游记》带给我的感受完全不同,它是另一种崭新的东西。
  不论如何,我们都得承认,琼瑶开创了一个新的言情小说时代,尤其是她的早中期作品,清新雅致,楚楚动人,正如早期琼女郎林青霞,明眸皓齿,天然绝代。后期作品她似乎更侧重于影视改编的需要,侧重矛盾的爆发,有一种类似剧本的简单行文。
  我是看过琼瑶全集的人,包括一切可以搜罗到的散文、短篇,甚至冒名顶替的作品。在她那个时代,有些高度,她做到了独一无二。后期的席绢等作者虽然掀起一波言情新浪潮,但仍无法动摇琼瑶一代宗师的地位。
  关于“悲情小天后”的提法,首先出现在我的新书腰封宣传词上,当时我觉得很恶搞,读者也觉得很恶搞,因为熟知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聒噪而热闹的人,很快活,除了写大结局会流点鳄鱼的眼泪,其他没一点悲情的地方。
  而这个悲情小天后,也应该是呼应记忆坊另一位作者,明晓溪(请允许我先抱下大牌的大腿)——她的宣传词是言情天后。
  结果某文化公司提出所谓“言情四小天后”,列出它家三位写手,随手牵羊扯进我充了个数。
  我原本以为这篇广告软文的影响已经渐渐平息,但是新浪今天做了一个专题,重提所谓“言情四小天后”,原封不动,照旧是某文化公司的三位签约写手,再拉我一个垫背。
  我很惭愧,因为除了藤萍,另两位都比我入行晚,都是正当势头的新人,而我这个死在沙滩上的前浪,很有点惴惴。最重要的是,另三位同属一家文化公司,而只有我是记忆坊的签约作者,与他们不是一个东家。
  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跳槽”的传言,亦为了避免沾某文化公司大把砸钱广告的光,于是记忆坊与我决定要求撤出新浪所谓“言情四小天后”这一专题。
  我一直以为,我只是个写小言情的写手,以文字来愉悦自己。如果能够愉悦到读者,那么是我的荣幸。很不幸,这样简单的一项爱好,如今也牵涉到名利场里,变得让人很不愉悦。
  我一直声称自己是写小言情的,所谓小,小到只有儿女情长,不写家国大事。旁人于这个“小”,也许是轻蔑,唯有我对于这个“小”,觉得是亲切。写小言情的小女子,这是我对自己的唯一定位,我不是什么“言情四小天后”,更没打算革琼瑶的命,至于谁要革掉琼瑶的命,就让她革去吧!

annie1210 发表于 2007-12-6 14:21:07

难道是沙发?琼瑶奶奶确实是那个年代的一个标志啊~虽然后面的某猪系列实在太恶了点~

annie1210 发表于 2007-12-6 14:22:13

那连地板也抢了~顺便么么匪大~呵呵
春寒更新好多~匪大真好~

babycathy 发表于 2007-12-6 14:23:49

:lol :lol :lol 貌似第一页~~~
~~

爱玄如命 发表于 2007-12-6 14:24:27

:victory:  前五~~~哦也~~~~山呼支持匪大~~~机智的闪~~

匪我思存 发表于 2007-12-6 14:26:48

我只是对某文化公司的炒作不满,非常不满!
你炒你的!你别拉上我啊!

annie1210 发表于 2007-12-6 14:27:57

实话说,我同学上次看见我买的匪大的书,很汗的说“你怎么一把年纪了还看这种中学生看的书啊?”
在我的强迫下,她看完后说,内容确实是好,但是她去买的话,看到封面就会望而却步了。。。
顺带说下,那天的书是玉碎。。。匪大能不能要求出版商不要在封面上写那些有的没有的啊~

匪丝 发表于 2007-12-6 14:28:14

我滴言情启蒙教材也是<几度夕阳>,握手!!

当时不知琼瑶是何人,以为是冰心等一类的女作家,汗啊....

看了也很震撼,并且从此学业一降千里

芮芙 发表于 2007-12-6 14:30:38

第一页~~~
~~~~~

Alina_# 发表于 2007-12-6 14:30:57

反正我是支持匪的决定啦,应该还在前五吧~~~

汗!!!第十名了,我忽视了亲们回帖的高度热情,忏悔中......

[ 本帖最后由 Alina 于 2007-12-6 14:32 编辑 ]

芮芙 发表于 2007-12-6 14:34:39

那个明晓溪~~有些受不了~~
写的东西太梦幻了`~~少女幻想型的~~~

谷雨_# 发表于 2007-12-6 14:40:28

原帖由 annie1210 于 2007-12-6 14:27 发表
实话说,我同学上次看见我买的匪大的书,很汗的说“你怎么一把年纪了还看这种中学生看的书啊?”
在我的强迫下,她看完后说,内容确实是好,但是她去买的话,看到封面就会望而却步了。。。
顺带说下,那天的书 ...
同感阿,一把年纪了,每次和一群中学生混在一起在一堆网络小说中淘匪大的书,那个汗啊。:L

嫣然猪 发表于 2007-12-6 14:41:29

什么也不说了
支持匪…………
永远支持匪……

春天的鱼 发表于 2007-12-6 14:45:34

支持一下!写自己的文,让她们革命去吧!

晓晓 发表于 2007-12-6 14:46:37

甭理她们 我们知道你就行了 我也是年纪一大把了 但你的书本本都收藏 :lol

棉花糖_# 发表于 2007-12-6 14:48:41

摸摸匪老大~~~无视它吧~~~
我们爱你 并不是因为你是什么天后 无论是之前或是以后
我们爱你 只是因为你的文能引起共鸣 带领我们进入不同与现实的世界 欢笑也好 泪水也好 我们都甘之如饴
所以请你坚持你的 而我们也将永远支持你~~~高呼三声:我们爱你:victory:

翅膀wing 发表于 2007-12-6 14:49:31

支持匪大,不用管别人!!!
至于书的封面嘛,确实得改革一下啰:lol

oishimaoo67 发表于 2007-12-6 14:50:38

偶本来是想买一本佳期的,看到封面还是没有勇气买:(  最后买了一本何以...
我愧对大家。:L

小恋_# 发表于 2007-12-6 14:55:23

完全支持匪:hug:
陈某人说过: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不过自然有出头的人,匪表生气,咱好好写自己的文,用销量砸死他们!!

贡戈左拉 发表于 2007-12-6 14:55:50

支持匪大!不管别人怎么宣传,额只认你

小恋_# 发表于 2007-12-6 14:58:39

原帖由 棉花糖 于 2007-12-6 14:48 发表
摸摸匪老大~~~无视它吧~~~
我们爱你 并不是因为你是什么天后 无论是之前或是以后
我们爱你 只是因为你的文能引起共鸣 带领我们进入不同与现实的世界 欢笑也好 泪水也好 我们都甘之如饴
所以请你坚持你的 而我 ...
糖糖说的真好,偶就当个回音吧:偶们....爱....你....:hug:
PS:不素假滴....

stella_# 发表于 2007-12-6 14:59:18

商业时代,一切以利益为重,个人的爱好啥的实在是太渺小啊
bless匪大
坚持自己是难的,但却是值得骄傲的~

daier 发表于 2007-12-6 14:59:53

如果不了解匪大的作品,光看书的广告语,估计我也眼睛一扫就过去了。没办法呀,现在的市场都是这些词,好像不用这些,就没有卖点。真的不知道到底是哪些人对这些“天王”“天后”情有独钟。

心扉 发表于 2007-12-6 15:00:00

漠视有时候比反击更致命,让他们自说自唱吧。

索索_# 发表于 2007-12-6 15:03:24

果然是人红事多啊,匪 看开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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