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我思存 发表于 2012-4-12 21:05:15

不吐不快关于新著作权法

说到法律,我是不学无术的大龄无知女青年,比不上各位法学专家的理解和解释。我就以畅销书行业维权现状为例,来说说新著作权法的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书面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著作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咋看上去似乎很公平吧,似乎网站要承担连带责任吧。细看完全是本末倒置。首先,法律就说,像百度啊盗打啊TXT网站,是为网友提供了上传的存储空间,搜索或链接的单纯网络技术服务。它们有什么内容,都是网友上传的,所以网站不用审查这些内容是否侵犯了真实作者们的版权。然后万一作者发现这些网站有侵权内容了,作者就得书面通知这些网站,要求对方删除或屏蔽。注意“书面通知”四个大字,有跟百度之类的大网站维权经验的作者可能知道,对方列出一长串你必须提供的各种版权证明,否则鸟都不鸟你。而当你终于提供齐全了对方要求的101项书面证据(有时候对方甚至要求你提供出版合同并且有公证,MD出版合同很多条款是商业机密我凭什么要提供给你?!万一泄密你赔偿么?公证费用谁出?这都是维权成本!),如果证据确凿到对方强大的律师团也无法否认这个文确实是你写的之后,网站再拖上个十天半月,说要走流程啦,核对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啦,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终于删除啦!好了,于是网站算是法律规定的“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它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更不用赔你半毛钱。这期间你辛苦写出来的文,就放在对方网站上,替网站挣流量。流量是什么?流量就是广告费,就是钱。明白网站为什么鼓励网友上传了吧?其实你上传就是你这个网友在违法,而网站在挣钱。出了事,网站就往你身上一推,反正是你这个网友在侵权,它只提供存储平台。各位手打的英雄,网站每次把它们的广告费分你一半么?你万一真被追究侵权责任的时候,它会出钱替你请律师么?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著作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句话看上去也挺美好的吧。各种盗版网站它会不知道我的小说都是网友非法侵权上传的?我的公司给发了不知道多少律师函啊!可是你终于让它删除了,几个小时后又有了。你发律师函,它再删。它天天在采取及时的必要的措施啊,“必要”两个字真美好啊,什么叫必要措施,删除已经够必要了吧?至于要和“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站已经毅然禁了该网友的ID啦,该网络用户已经不存在了,网站已经采取必要措施了,所以它没有责任。我这作者还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后头有公司有法务部的同事有律师的,你要是新人小作者,你搁得起每天给成千上万的盗版网站发律师函么?发律师函不要钱的吗?维权的时间精力费用,你撑得了十天半月撑得了一年半载你撑得了三年么?对方只要及时处理就免责的呀,哪怕你天天发律师函,它也不用赔给你钱的啊?你拿什么钱请律师?这个第六十九条,我实在不想再吐槽了。这就是给盗版网站开绿灯嘛,甚至都替它们想好了免责的借口和理由。上传不需要审核,被侵权的人却得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去证明自己被侵权,为盗版大开方便之门。作为一个生存环境不算太糟的作者,我观自己维权举步之艰难,几乎可以想见,新人小作者面对汹涌的各种盗版,其实是毫无反击之力。作为一个作者,我不反感读者电子阅读,我只希望读者获得电子阅读的途径,是正当的、经过我这个作者授权的。比如我愿意把文放在某网站上给大家免费看,那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其它网站就不得转发。如果有人在其它网站发盗版,我投诉之后应该获得及时处理及一劳永逸的解决,即一旦网站知晓某个内容是侵权,就不能允许这个内容再次出现,否则网站应被处以重罚。这一切,必须建立在网站有版权审核机制的基础上。网站想靠内容吸引流量挣广告费,行啊,先看看上传的内容是不是偷来的。拿合法的内容挣流量挣广告费,这才是正当网站的盈利思路。网站不承担版权审核责任,盗版就永远层出不穷,知识产权永远是一句妄谈。别扯什么审核工作量太大所以网站做不到,你们怎么做到让各种有关部门禁止内容永远不出现在网站的,就怎么做到让侵权内容永远不出现在自己网站上。谢谢大家耐心看了这么长,版权不仅仅是作者一个人的事,也是读者的事。很简单,有正当收益动力足,一个行业欣欣向荣,才有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没有新人的行业是没有未来的。保护作者的版权,是为了读者有更好的文看,是为了鼓励更多的新人写文,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在我们国家,知识产权是很便宜的,拿我的书举例,移动阅读也不过两块八,不愿意花两块八还可以在书店站俩小时,翻完一本书。站着蹭书看累是累点,看在作者几个月熬夜码字比你累一万倍才写一本书的份上,不出钱就出点力气,还是合理公平的吧。各位在校的大学生,若是生活费拮据囊中羞涩,或者觉得压根没必要掏钱买打发时间的书,据我所知贵校图书馆一般都有新上架的畅销书,去图书馆借书看吧,请相信我,在图书馆看书是非常美好的经历,你离开学校几年后,一定会怀念的。谢谢大家一直以来支持各种正版,正因为有大家购买正版书正版电子阅读,所以我才可以说服出版商,把一些文的全文放在网上给大家免费看。哪怕明知道全文在网上就是给所有盗版者便利,但偶尔作出这样的举动,是因为觉得最终回馈的是读者。这也是一个良性循环。能回馈读者,是因为我们获得了正版收益。说不动了,言尽于此。    愿新著作权法,可以真正的,从根本上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毕竟,你叫《著作权法》

爱很美 发表于 2012-4-12 21:07:06

貌似没被屏蔽吧

阮郎归不归 发表于 2012-4-12 21:08:03

嗷嗷嗷,人品了,居然是沙发?

帕帕爱八卦 发表于 2012-4-12 21:08:13

试试。估计没有把

清若chanel 发表于 2012-4-12 21:08:16

这里没屏蔽啊。。。渣浪屏蔽了?

暮静染 发表于 2012-4-12 21:08:16

微博可以看~!!!

极度等待 发表于 2012-4-12 21:08:24

天朝就是这么不讲理

如是嫣然 发表于 2012-4-12 21:08:44

没有,可以看到~

姜文一二三 发表于 2012-4-12 21:08:49

{:soso_e135:}{:soso_e135:}

十八爷来自外太空 发表于 2012-4-12 21:08:50

中国需要完善的东西真的是蛮多。。。。。

ww9312 发表于 2012-4-12 21:08:56

本帖最后由 ww9312 于 2012-4-12 21:10 编辑

維權是場硬仗!!!

現在都是欺負人,要維權!!!

222222_# 发表于 2012-4-12 21:09:00

匪大,你别理他们这种人都不屑理睬!

馒头小姐 发表于 2012-4-12 21:09:02

其实我是不太懂这些的 不过最近闹得真的有点小凶哎

Destiny月 发表于 2012-4-12 21:09:09

是滴,没有屏蔽啊

jooy悦悦 发表于 2012-4-12 21:10:14

匪!我们支持你!支持所有的辛苦写完的作者!

是十廿 发表于 2012-4-12 21:10:37

气大伤身 只求有一天你能只管写文 而之后的一切都有人悉心打点没有纰漏

illusionc 发表于 2012-4-12 21:10:54

看得到,新浪是麻烦得很

杨洛安 发表于 2012-4-12 21:11:01

在中国版权维护还要走很长的路啊

秦烟草碧 发表于 2012-4-12 21:11:10

可以看到的,应该是新浪的问题。

慕筱柠 发表于 2012-4-12 21:11:19

匪大,现在能看到。21:09

闲的加盐 发表于 2012-4-12 21:11:57

支持匪大,第一次这么近

慕筱柠 发表于 2012-4-12 21:12:11

能看到  21:11  这是对作者赤裸裸的侵犯。

淘气魏 发表于 2012-4-12 21:12:41

只要你发,我就看啥

小柯L 发表于 2012-4-12 21:12:45

唉~中国的法律体系~

阮郎归不归 发表于 2012-4-12 21:12:47

好吧,其实····我几乎,从来,不进学校图书馆,我待在那么多不知道被多少人碰过的书里面我说不出来的不舒服。
看书一定要买回来自己一个人看的,我是在校大学生,巴特费老师,我必须说我喜欢的书都是买两本,一本放着看一本不拆封压箱底,我可以很骄傲地说你所有书的所有版本我都有两本,嗷嗷嗷,不是,没有越南版的。好吧,其实我是个法盲,我叨叨这么多其实也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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