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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爱已成往事》(《玉碎》) [打印本页]

作者: 沂薰    时间: 2009-2-1 14:30:28     标题: 《当爱已成往事》(《玉碎》)

匪大出的第二版,将书名改为《如果这一秒,我没遇见你》。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改版后的书名,有些俗气了。这个名字冠在任何言情小说上,都不会不合适。人生如戏,曲终人散皆是梦,繁华落尽一场空。分分秒秒,都会有美丽的童话上演。
  还是喜欢原来的书名:“玉碎宫倾,这四个字真是美丽,像斜阳余晖的凄艳苍凉。渐渐绯,而后橙,继然紫……落下去,是荡漾的朱灰金……”那是一块很美的玉,才子佳人,金童玉女,合二为一,但碎了,即使重新拼起来,也有裂纹。当爱散去之后,留下的是一室的惆怅和缅怀。
  很多人觉得玉碎不好看,实在不敢苟同。也许正因为两个傻到极点的人相知,相爱,再互相伤害,最终冰释前嫌的情节不像《碧甃沉》那么大起大落,那么刻骨铭心,那么催人泪下,故而被它隐去了光芒。但它却是淡淡的,需要不断挖掘才能品得出味道。
  有人说素素不够爱清峄,而清峄的爱不够坚定。但我相信,在他们最终执手相望之时,往事已如烟云一般散去,孰是孰非都不重要了。而多年前淡去的爱情早,已转换为惺惺相惜与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决心了吧。这个故事并不悲,但有种暖人肺腑的力量。
  暖冬的下午,静静回味这个故事,有如午后一杯淡淡的苦丁茶,在心间留下一抹淡淡的苦涩,回味无穷。
作者: 哈鲁加奈    时间: 2009-2-1 15:35:08

慕容的家事我也是多看了几次才慢慢地爱上的~~~但愿LZ不要错过:)
作者: 倾城公主_#    时间: 2009-2-1 19:09:59

因为静琬所以坚决不看玉碎,是在受不了6在静琬死后还和谨之好好活着:'(
作者: 年年过年    时间: 2009-3-30 02:01:18

楼上我跟你同感,我觉得很奇怪的就是为什么素素身体好了,那个白痴男居然同意离婚?这次离婚得理由是因为素素差点死之前他的祈祷??不会吧。。。素素看他那么撕心裂肺还能看不见他在想什么还能不跟他在一起,还要没事随便蹉跎,,,太没想象力了,,,,三少爷是标准得白痴,这样的人 还能在女人堆里混,太小瞧女人了吧。。。。
作者: 婉姝    时间: 2009-3-30 02:32:46

可惜我先看玉碎再看碧瓷沉的。看完后心里真是突然有很多感想啊
作者: 樱花豆豆_#    时间: 2009-3-30 19:24:57

我看匪大的第一本书便是《玉碎》,就爱上了匪大,这才找来匪大的书,成了匪徒。所以,不管别人多么不喜欢这本书,它对我来说依然是特别的。同意LZ的说法,少了六少和静婉的大起大落,只有两人爱却不相信对方爱自己的傻里傻气,但很多时候爱总是会蒙蔽双眼,错过了种种细微末节,以致遗憾终生。痛恨两人不能心灵相通,更多的是惋惜,同时我们也能审视自己,小心犯了同样的错误~
作者: wa65461    时间: 2009-3-31 19:28:01     标题: .

顶楼主一个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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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过往。_#    时间: 2009-4-5 15:54:35

如果这一秒,我没遇见你。。。的确。。爱情难免会有这样的感叹。。。
可是无论他们曾经错过了多少的时光。。最后他们还是有机会互相明白。。。
这样也是万幸。。
作者: 仙踪    时间: 2009-9-15 15:06:27

这两个人就是别扭
还有就是误会太深了
还有就是那些心不好的人太多了!!!
作者: 千色相思    时间: 2009-9-19 18:05:16

我觉得三少没他老子有担当,同样是千方百计得到的女人,那么轻易地因为误会就放弃了,说他爱的深刻,打死我都不信
作者: 桩桩    时间: 2009-9-21 23:43:47

因为男主以为女主留在他的身边只是勉强 并不会幸福。。。。。
作者: 匪丝    时间: 2009-9-23 11:22:55

非常喜欢《玉碎》!经常翻看

非常喜欢三少和素素!
作者: 凋…谢    时间: 2009-12-19 18:55:48

说的很有道理!!!
作者: 夏天躁郁症    时间: 2009-12-20 09:39:04

还有第一本碧甃沉也比出版名好听啊
作者: 糖城少年_#    时间: 2009-12-21 21:52:47

不解释的都以为对方会懂,可只是让误会越来越深,让我以前一度认为的很多事其实根本不需解释,看了这书觉得即使简明扼要的事,要解释的还非解释不可,毕竟不希望命运就这样被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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