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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抄袭者肆无忌惮的剽窃行为,原文为匪大官网上的随笔! [打印本页]

作者: 穆念慈    时间: 2008-7-20 22:32:30     标题: 抄袭者肆无忌惮的剽窃行为,原文为匪大官网上的随笔!

出于种种原因,目前本人对“抄袭”这一行为已经深痛恶绝。故有些忿忿地来此发帖,揭露某些人的可耻行为。
以下几个链接均是一些半点文采也无却偏好附庸风雅的家伙们对匪大短文《我曾爱过的那些男人们》赤裸裸的抄袭。抄袭程度均达100%,全文一字不改,完全是“复制”与“粘贴”的完美组合。
其中两个略微谨慎些,换了个标题;另一个则是完完全全的“匪徒”,赤胆忠心,对匪大的只言片语贯彻到底,连文题也直接"copy",却独独忘注明转载。
好,闲话不多说,参照鳕鱼jj“引用、对照”的格式,开始:
《那些隐忍的爱情》:
http://hi.baidu.com/kana_1987/bl ... 3fd3c67931aaf2.html
《我所喜爱的故事!!!》:
http://www.whsky.com/whsky/bbs/d ... did=10&id=12508


最后一篇,《我曾爱过的那些男人们》,是新浪博客的一篇博文。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博主不仅抄文章,抄标题,就连博客公告里的自我介绍都是抄袭匪大晋江专栏里的“作者自白”。文章在此: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864d601008bnt.html

最后,作为匪大的忠实读者,我想向那三位抄袭者以及其他诸多如“安XX”、“姚XX”一般的剽窃行为爱好者推荐一首胡适的诗:

“醉过才知酒浓,
  爱过才知情重 。
  你不能做我的诗 ,
  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作者: 思暝    时间: 2008-7-20 22:38:21

啊?我可以将这些理解为匪影响力很广大么……如果真的是抄袭,不可以原谅~不过还是先去了解一下吧……
作者: wying1987    时间: 2008-7-20 22:53:03

呵呵,这种事要我们怎么说呢?

都是些什么样的人,那也得要贴得下手去啊。连个来源都不标,完全是自我安慰,自我迷醉,自我YY嘛。

反正梦一场,自欺欺人,也不是他自己的。

让他们梦去吧,或许他们说是因为崇拜,出自欣赏,不过这样爱法恕各位真正尊重匪的人效仿不来。

人跟人,他就是有区别的。

不过思暝比我慎重,她说得对,或许是疏忽,并无恶意,那就只能说下次就注意吧,正如写论文的时候要附上所引资料的来源一样,专业点好。
作者: candy2toro    时间: 2008-7-20 23:03:20

怎么能这样哦~~~写不出盗人家的~~~太表脸了呀
作者: 元宵小宝    时间: 2008-7-20 23:03:59

这个LZ表激动~~~~我们只能说匪已经深入人心
作者: 阳光不锈_#    时间: 2008-7-20 23:08:06

呃……
MS现在抄袭很普遍啊……
大家一起擦亮眼睛!
作者: 匪我思存    时间: 2008-7-21 00:31:24

这种时候我一般都拿夏奈尔安慰自己,伟大的夏奈尔说过:
I would shed tears the day no one copied me

无可奈何,实在没精力也没功夫,哎……
作者: 吹散_#    时间: 2008-7-21 00:34:48

唉!这样人只让我觉得很可笑               :lol
作者: 真真_#    时间: 2008-7-21 00:51:51

往别的方面想: 不正代表着影响深远么?

貌似上面好像有帖子也是这么写的;

不管了

撒了....撤
作者: 何以笙箫默    时间: 2008-7-21 09:05:51

这个抄袭是可耻的,剽窃是无耻的,盗版是违法的,引用别人的话是要注明转帖的,、
总之这种行为是要严厉打击的:@ :@ :@
作者: 1点7秒的弯曲    时间: 2008-7-21 09:13:06

风气不正,最不能原谅的就是现在的人抄都抄得理直气壮,更有人大义凛然的对其维护
这样抄来抄去,只会是恶性循环

[ 本帖最后由 1点7秒的弯曲 于 2008-7-21 09:14 编辑 ]
作者: hatatero    时间: 2008-7-21 09:32:43

至于这样吗?人家又没说是自己写的。
不过新浪的那个人就太过分了,居然还成为加精博文。:funk:
作者: 寂夜离歌    时间: 2008-7-21 10:57:36

囧了啊,竟然有这种事情~~~~~~~~~~~~~~~
作者: shvivi    时间: 2008-7-21 11:05:09

怎么也要标个转载于某某某吧,这样真的是赤裸裸的抄袭、光明正大的无耻啊:L
作者: 舞雨林叶    时间: 2008-7-21 11:18:55

天下文章一大抄嘛,谁没抄过啊,我写了9年的作文哪次不是翻着作文书,关键是要抄也要有点水平啊,起码不要被别人看出来,连抄都不会抄,真是没救了
作者: 霖月雨    时间: 2008-7-21 16:00:28

我有过一次去逛一个人的博客,看到的也是原封不动的转载,但是MS没有问过匪。我就留言提醒她/他,不知道有没有效果。那个博客我也忘了。
作者: hwrose    时间: 2008-7-21 20:49:29

去那个博客里留言了,未经授权怎么能转载呢?更何况连出处都没标!如果她是匪徒,就更应该尊重匪的成果!
作者: 冰激凌_#    时间: 2008-7-21 21:43:09

现在这种抄袭很多啊。不过也是没有办法的。
但也没有他们这种这么明目张胆的吧= =他们也很有这个胆啊。
不管怎么说,这种人还是应该要打击的~~!
作者: 艾渡    时间: 2008-8-5 16:50:18

偷别人的东西晚上会不会做恶梦呢:lol
。。。。。。。。。。。。。。。。。。。。
作者: 慕紫澜    时间: 2008-8-5 23:08:39

:@ :@ :@ 什么人啊 连博文都抄袭啊:L :L
作者: 梦的涟漪梦澜    时间: 2008-12-9 17:58:16

空间嘛,就应该写点自己的文章
这个社会,有没有要求办空间的都是才子才女
空间应该是一个自己记录心情的地方

话说这种人,真够过分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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