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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欢颜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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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千山暮雪》的几大看点 - 《千山》精读笔记(更新P22#537楼)后记(下)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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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3:4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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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乐希530 于 2009-6-4 13:30 发表
我哭了~感动了~不是被童雪的命运,而是为了她和悦莹的友情~
你们会笑我吗?我就是这样,禁的住任何打击,就是禁不住朋友的理解和付出带给我的震撼~
同感,悦莹就像她妈,这种友情已是一种亲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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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7:28: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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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千山》中的"三人会" —— 匪笔下的饱满配角人物,浅谈莫绍谦为什么是个WINNER?

上一篇我们从缘和宿命论的角度来谈《千山》中的人物命运走向。有些读者可能觉得这种论述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说服力,你说这两人最终就修成正果而别人就不行都是前世注定的,那今世就都不用干了,坐等天降奇缘就好。其实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光有缘还不够,那只是一种大机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抓住。成不成好事还要投缘,这就取决于每个人的性格了,也就是那句老话:性格决定命运,性格改变命运。
           上一篇在讲缘的理念时,主要分析了童雪的性格以及她的爱恨选择,而书中三位男主的性格又是什么,为什么这男一号注定是莫绍谦,而萧山和慕振飞只可能做男二,男三的配角呢?为什么莫绍谦成为这场爱情中的WINNER 呢?这一篇里我只单从这三位男主性格角度去分析事情最终的必然性。这种纠结到最后仍让人觉得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要归功于匪在对三位男主描写上的用笔精细,这也正是《千山》好看,出彩之处。这男二号、男三号个个性格饱满,觉不是跑龙套之人,只为显示男一号的“高大威猛”。其实萧山的戏份在全书中并不亚于莫绍谦,慕振飞一出场也是光彩照人。这三位男主可谓具备了少女和女人一生中对男人所追求的最佳品质,都堪称是极品,因此也就不乏拥有各自的粉丝。匪还在书中安排他们之间有小小的交集,也就是“三人会”的经典场景,细嚼起来不禁韵味无穷。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三位男主在相貌上的特点。人们常说以貌取人,这一眼看过去就很能让人对其产生好恶之感。因为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童雪眼中看到的貌,自然是体现她的爱好取舍以及当时的心境。
        萧山:童雪对萧山的完美印象主要停留在高中时代,虽然之后相逢相见也多是对以前印象的确认。“他个子很高,长胳膊长腿,很醒目。”(25)他学习优秀,文理全才;外向聪明(P29)。这种男孩真是高中时代少女的最佳初恋对象。童雪在回忆萧山时不禁为他带上了美丽的初恋光环,“我总觉得云隙里有一束阳光是打在他身上的,让他熠熠生辉。”(P27
        慕振飞:形容慕振飞那就是个“标致”,“一位唇红齿白的少年郎,笑起来还有酒窝,一张脸阳光灿烂,”(P38)而且是“骗死人不偿命的小酒窝。” 慕振飞的出场就让人眼前一亮,未见其人先闻大名,篮球场上那种领导风范,颇有“一代宗师的气派”。
          莫绍谦:一个“衣冠楚楚,倜傥风流”(P10),“举止优雅,风度翩然”的商业人士,然而“睡着时脸庞宁静安详得却如同小孩子”(P11)。在童雪的眼中“他太高……永远只能仰望他P87),而且”身材不错(超近距离的)”(P68)。在童雪的眼中,他是那样的深不可测,对他几近到了害怕的程度。他的眼神被一次次描述,“幽暗而专注,却并不像是在凝视我,仿佛是在端详什么陌生人”(P36),“他的目光又渐渐深沉……就如同看着一个陌生人……另我觉得不安,或者是他的目光令我中了蛊”,他的眼神凌利得像是正在捕猎的豹……眼神就将我拆解入腹…..”,“用那样深沉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P147)
       若论这长相,萧山偏柔,莫绍谦偏冷,三人中慕振飞应是最为出色,就连童雪在官司缠身、周围的一切都灰暗无比时她还能有心情欣赏慕振飞穿着校服“玉树临风……非同凡想。这也就是怪不得童雪在前有萧郎美梦,后有禽兽缠身的状况下还能与慕振飞展开那么一段不清不楚的友情。但莫绍谦成熟男人的眼神却有种要把人电到的感觉,这种极具穿透震撼的魅力并不亚于慕振飞的阳光灿烂,也是让童雪既怕又迷惑的地方。这不禁让我想起有人评价梁朝伟就是因为他那双放电的眼神让他蝉联影帝的宝座。

光有貌只是男女之间相互取悦的良好开端,男人是否温柔也是让女人爱上的关键因素。若论这对女人的温柔体贴,似乎这三个人也都能做到。

         童雪脸上长冻疮,萧山,他一个大男孩却会说:“别揉,越揉越糟……”(P24)真是心细体贴。重逢后二人在T市小公寓的三天,让童雪发现三年后的萧山已是个温柔体贴的居家男人” (P119)
         虽然童雪是慕振飞的名义“正牌女朋友”,但他对她的关心体贴也随处可见。朋友聚会时他的表现一点儿不差于那些货真价实的情侣。
         莫绍谦虽然前面对童雪的关心并不被领情,但后面海边的十二天,不仅让童雪看到他生活中万能的一面,而且还让她体验到他那不可置信的温柔如水。
         这样看来这男人要是对女人在意起来,都是可以温柔无限,所以对男人温柔度的要求是可以通过时间,后天培养和酝酿的。通过上述比较,这三位男主在相貌和对待女人上可谓平分秋色,代表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俊男特点。(至于性和谐方面,因为只有莫以他的强势占到了先机,其余二位无从比较,在这里不论述,我们要以公平的态度apple to apple的去分析。)然而,当我们把这三人放在同一个平台上来审视时,你就会发现这三人具有非常鲜明的性格特点,以及体现在爱情方面的不同态度。

三人会

第一场三人会(P51-55)在悦莹的庆生会大门口,童雪和慕振飞嬉笑打闹,却在这时萧山在三年后第一次出现在童雪的面前,童雪表现失常,慕振飞很快发现,“你是不是冷啊?看你脸上冻得连点血色都没有……进去进去……回头冻感冒了,又得我天天打开水。”整个晚会童雪时不时发愣,回想过去点滴,慕振飞不时地递蛋糕端果汁,尽着“男友”的职责。萧山却不拿正眼看童雪,而是跟“大家一起开心地拍着巴掌,笑看着蛋糕前的那对情侣。”


在这一次“三人会”上,慕振飞表现得十分细心体贴,我觉得他是喜欢童雪的,他并不避讳在外人面前把童雪当成是女友,虽然他还不曾迈出那关键的一步。那时的他并不知萧山和童雪的旧情,可那句“下回我女朋友生日,你来不来?”却让听者萧山很不是滋味。萧山的那种毫无表态的样子其实是延续和童雪高中分手时的状态,他害怕童雪早就已经忘记一切,自己先表态只不过是自取其辱 (P158)。他这种隐忍的表现看出他是个很自尊内向的男人(这和高中时童雪眼中的外向萧山是有区别的),他习惯于接受现实,即使自己的真心十分痛苦,他都不愿往前迈一步去试探或证实,他甚至连看童雪的勇气都没有。他后来选择酗酒来解除心中的郁气,“醒来的时候我在林姿娴租的屋里,事情坏到了不能再坏,我要对她负责任。”(P158)




第二场“三人会”,其实是“四人会”(P5960),除了童雪、慕振飞、萧山以外还有林姿娴。童雪表现的是那种亢奋地慌乱状态以求掩盖内心的恐惧。慕振飞第一次知道那三人是旧识,于是“颇有兴味地打量着”。萧山给林姿娴涮羊肉,还应着林的要求“很耐心用筷子替她一点点把肥的挑掉。”赵高兴怂恿慕振飞也为童雪这样做,他却微笑道:“你想撺掇我献殷情,我不上那个当。”


这时的萧山一定看出童雪的反常和对他的在意,因为除了赵高兴不明内因,其余在座几人都看在眼里没表露出来。可萧山却主动向林姿娴尽男朋友的职,林姿娴也故意顺势娇嗔:“这么肥……让人家怎么吃啊?”然后这萧山还真就做戏般表现殷情。这一段的描写更明显地看出萧山的自尊心有多强,他一定要掩饰自己对童雪的感情,竟然不惜借林姿娴一起做戏。这也看出萧山还是个很不成熟的大男孩,还停留在爱情游戏的阶段。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他就是那种既然要对林负责就会真的尽职,即使是在自己最爱的女人面前。相反,慕振飞表现得很沉稳,从一开始就处于旁观状态。这也正显出他“进退有据,做什么事都有一种成竹在胸的从容不迫”,他是个不会受人控制去做那些他自认为无意义事情的人。




第三场“三人会”(P88)也就是我第二篇中就提到的莫,慕、童三人的摊牌好戏。莫对这场饭局很重视,他亲自为童挑衣服,首饰和鞋,他要show宝儿一样让慕知道这是他的女人,浑身上下打着他莫的标记,不容任何人忽视。童在这顿饭上一句话都未说,但那种羞耻尴尬让这两个男人都心知肚明。莫上来就摆出大人的姿态教训这个小弟弟,提醒他不要“玩物丧志”,虽在说让他去公司实习的事情,却暗指他不要玩疯了玩到他的女人身上,忘了自己的身份。同时借机表现自己对童的关心体贴“你的伤口刚好,别喝酒。”。慕起先按着他固有的从容招数在应对莫,但最后还是忍不住投降,一声“姐夫”算是答复莫他自知自己的身份,一切会按他的意思办。


这场“三人会”是书里最有嚼味儿的场景。三人都心怀鬼胎但都不道破,两个成熟的男人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下把问题给解决了。这一方面看出莫在大事上很有一套手腕,另一方面也看出慕别看年纪小但俨然一副成熟男人的架势,连莫都要精心布个局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这场戏也是特意演给童看的,他要让她知道他的男人威信是不容质疑。但不管怎样说慕还是败下阵来,这并不是因为他年龄比莫小,而是由他自身的性格所决定。他在对待童雪问题上还没有完全投入,正如他进退有据的性格,在通盘没有考虑合适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还没有确定他和童雪到底要保持在何种程度下,他是不会做任何冒险的事情,他是甘愿撤出这场爱情的游戏。

(未完待续)
P.S:没想到昨天HC的问题让我开了窍,先贴上部分共享。     

[ 本帖最后由 欢颜2009 于 2009-6-4 21: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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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7:56: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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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舞雨林叶 于 2009-6-4 17:40 发表
I服了You
就拿莫绍谦特意安排的那场饭局吧,我真没看出这么多东东啊
还有更震惊的明天贴上来,偶又找到匪妈布下的一个大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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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1: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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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匪我思存 于 2009-6-4 20:39 发表


认真的下去反思我哪里露过马脚。
另外说,您真强大,饭局这事您分析得太强大了。
我膜拜!

那真是个天大的马脚啊,我昨晚梦里忽然觉得不对啊,今早一查书,果不其然,你可真能布局啊!我都快成千山匪案的spy了。
那个饭局要是拍成电视估计都很难演出来,我又开始HC了,你说这三男主能让谁来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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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1:4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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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匪我思存 于 2009-6-4 21:33 发表


这叫嘛事啊,今天杂志刚问过我呢,你又来问。
其实我觉得,找不着合适的演员。除非我是投资方,可以海选。
哈,这书还真能拍剧。人嘛,我还真想不出来谁行。要不就像琼瑶奶奶似的,只能海选,但你要先选个有钱老公把你自己先解决掉,作为投资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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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00: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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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兎唲囡囡 于 2009-6-4 22:55 发表
其实我还真希望慕振飞对童雪一往情深,,,我知道这样的情节真素很狗血。。。
匪大不要PIA我。。大家也不要PIA我。。我很HC麻:lol :lol
他已经够一往情深了,只是被禽兽发现太早,有了禽兽在,个个都要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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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08: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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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4 23:02 发表
挺好,鉴定完毕。
不过三人饭局要是再加上分析禽兽和飞飞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就更圆满了。
还有哪个故事啊,你再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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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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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4 23:02 发表
挺好,鉴定完毕。
不过三人饭局要是再加上分析禽兽和飞飞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就更圆满了。
对了,你儿那点儿丑事儿明儿就都曝光了,你还有啥说的今晚告我,不告我就盖棺定论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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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26: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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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宝的小主 于 2009-6-4 23:21 发表
第三场三人会
我看到是禽兽对童雪满满的爱……
他记得他送她的每一份礼物。因为那都是他精心挑选送给自己心里的那个人的。
他连她有什么鞋子都知道,这样的细节难道看不出爱吗
那时的童雪是瞎子看不出爱,就连大钻戒她都不介意,她认为她和那些东西一样只是莫的玩偶或摆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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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29: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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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流冰 于 2009-6-4 23:16 发表
欢颜同学写的这几个“三人会”
最爱的还是那场慕,雪和莫的那场,
从这段真的能看出来禽兽是爱雪的,他的做法就是占有欲吗,他警告雪原理慕
不是因为要提醒她慕是什么人,而是要提醒雪她是他的人
实际上我一直不 ...
因为那时的童只认为莫是蹂躏她,而且慕又漂亮,她就按常理推测莫爱他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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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3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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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匪我思存 于 2009-6-4 23:29 发表
六克拉啊……粉钻啊……鸽子蛋啊……
我也仰慕这东东好久了。哪天到南非找一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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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3:36: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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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今夜人等HC+财迷的,匪妈你还想到啥好东东以后尽管都写出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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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08:24: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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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4 23:30 发表


我是好威胁的啊?
你盖盖看啊,我看你能盖出啥来。
我倾倒众生的徐娘半老形象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毁的。
对了,忘了你也是个人物呢。其实吧,你要是牺牲一下投在慕老爷子名下,说不定你儿那49%的股份就又回来了,还化解了两辈人的怨恨,又让你找到晚年幸福。你儿有无向你漏过这层意思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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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0:17: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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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5 09:37 发表


K,你怎么跟那些无良的人一个想法。。。。
可惜啊。。。匪不肯写这样的番外。。。。哈哈哈哈哈哈。。。你见不到这样的结局了
她不肯写是不想让你落个大便宜。

[ 本帖最后由 欢颜2009 于 2009-6-5 1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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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4:3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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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392楼)         
               这本书里没有安排萧山和莫绍谦的交集,都是通过童的感受让二人知道彼此就是那个情敌。当萧山知道童肉体和精神上受到的摧残时,他很愤怒甚至大哭,但他并没有嫌弃童雪。莫绍谦知道童雪有可能和萧山也发生关系后他虽然暴怒以致最后的分手,但他在童雪找上门来求他时他还是愿意尽他所能帮他,虽然他觉得自己很卑微,二人还是很和谐地度过那契约式的一个月。从这点上看这两个男人都是那种只要爱上一个人,就不论对方曾发生过什么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爱下去的痴情男子。其实这一点特别是在中国男人中很不容易,因为男人大都很在意自己是否是那心爱女人的唯一。这也就是直到最后大家都会对这两个男人到底谁爱童雪更深方面会有不同意见。
          那么又是什么因素促成童雪最终就是能排除旧爱死心踏地爱上莫绍谦,这莫绍谦注定成为这场爱情的WINNER呢?我个人认为这取决于这二人的不同处事态度,而这种处事态度又是由他们的性格决定的。

Do the right things, but not do things rightly


既然莫绍谦是学工商管理的,那我们这里不妨引进国外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理念:“Do the right things, but not do things rightly”,也就是“做正确的事,而不是很好地做事。”举个例:一个企业管理人员天天在忙于处理解决问题,每次有事情来了他就用相应的措施去解决这件事,尽量减少矛盾,但是矛盾还是继续,而且还愈演愈劣。在企业管理上,把这种行为称作是“很好地做事 do things rightly”,这种行为不讲究治根治本的解决问题,所以要提倡彻底地流程变革和新的目标定位 即“做正确的事do right things ”。这个理念放在这里也能很贴切地说明萧山和莫绍谦这两个人在爱情方面的不同处事态度以致所产生的不同结果。

萧山是属于那种被动应时做事的好好人,他做的每件事若就事论事来讲,每一件都不能说错,但造成的结果却是他已然失去了他最爱的人。和童雪在高中的分手只是因为年轻不懂事,但之后他的傲气让他不愿主动去接近童雪,去打开心扉说清楚。他的这种傲气和自尊正好和童雪的自尊和自卑的个性很相似,也就应了《红楼》宝玉和黛玉性格不合造成最终悲剧的说法(P95)。在他和童雪之后的机缘相逢中,他的这种性格没有改变,他在爱情中永远是被动者,对童雪、对林姿娴都是如此,他永远是在“很好地做事”。林姿娴诈他说和他发生关系,他就按着要“负责”的道德观念愿成为他的男友,在与童雪会面的三人会中完美地充当林姿娴的男友角色;童雪给他打了那个电话,他马上又选择要和童雪重归旧好;林姿娴跑来说有了他的孩子,他又被动地接受这个事实决定继续负责到底,当然这个决定是在童雪毅然退出后决定的。在之后的种种事故中,他依然是处于被动状,他向童雪解释自己不曾欺骗她,但他并没有想改变和林的关系;在童雪告诉他自己要去美国,他又就事论事让童雪走而不去做任何形式上或情感上的挽留。最后机场告别的那句“我会永远等你”更是鲜明地看出他在爱情方面永远处于被动地很好地做事。孤立地看他每做一件事都有道理、都有隐情且很负责,但是这却违背了爱情的实质是要爱一个人。他的这种处事态度就是“很好地做事”而不去按那真心做“正确的事”。

莫绍谦则相反,他在这场爱情中就是那个主动的doer, 他永远在做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他为了拯救父亲留下的家业,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婚姻,但他并不会违心地去和慕咏飞开始生活,他能那样彻底地做到十年来不曾碰过她,这不仅能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坚毅的doer,而且也看出他是一个要绝对掌控权的男人。慕咏飞这样认识道“莫绍谦是多么骄傲的人,十年前为了收购,他肯和我结婚,已经是他这一生最大的耻辱。”(239)试想萧山若换在莫的位置一定会违心地履行丈夫的义务以求达到心里的平衡。
              莫绍谦看上童雪,无论童雪怎么不从,他都要设套最终用迷药来占有她。(关于这一点,据官方内参消息,这是因他自己也是童男之身,他本人也很紧张故采取如此下策。)但无论如何他认定的事他是一定要达成不管采取何种手段,他在做任何事上都是要将掌控权放在他的手上,他是个绝对的强势男人!
               当然他这样做的后果一方面激怒了慕咏飞,另一方面也使童雪对他有三年的怀恨,他之后用怎样的物质形式来弥补童雪,都无法改变她对他的态度。然而从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争取了时机,抓住了他和童雪之间的缘分,虽然那三年只能称之为孽缘,但他在和萧山相比的第一回合里,结果就是他占据了天时地利,给萧山和童雪之后的相逢造下了天然的屏障。
             莫绍谦虽然达成了他最初的目的,但他也十分痛苦,因为在这种主动做事的情况下他也在付出自己的感情,他也渴望有一种回报,何况童雪还打掉他和她的一个孩子。海边的十二天也让他初尝了那种他盼望已久的爱情,他苦苦每晚不能入眠就是在思考是否要这样循环地错下去?什么是正确的事?他相通了,这根结就在于他和慕咏飞的婚姻上。他是那种为爱要彻底做事的人,既然已原谅童雪父亲所做的错事,也明确自己是那样深爱这个女人,那他就要做最正确的事——离婚。他深知这件事不仅牵涉婚姻而且涉及商业权益,所以不愿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童雪,他怕连累她,因为他知道慕咏飞的为人,他知道这件事可能无果成为终身的拖累,他宁愿自己尝受忘却的痛苦(番外《鬼迷心窍》,也不愿再把童雪拉进这潭浑水之中。他这时对童雪的爱已是超越先前的自私之爱,他懂得男人对女人的最大承诺是婚姻,他不能给她时就不能拉着她不放。他凭着自己的真心要做最正确的事,虽然他知道这个代价将会是非常巨大。

当慕咏飞拿49%的股份相逼时,莫做出的决定是绝大多数商业人士都不可能做到的。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成功、荣誉,家业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女人可能不太会看重,但大多数男人视为生命,只有那种真正的痴情男人才能做到如此的境地,就连慕振飞也不禁感慨:“童雪,你的运气不错。”(P262)当然这个决定也是因为最后事情愈演愈烈,他最看重的女人童雪也困于官司之中而使他不得不做这最后的决定。然而最为感人的是他做这个决定是在听到童雪亲口跟他说:“我骗了你……我就想害死你……我一直爱萧山……毕业后我会跟他结婚……”的一番最最绝情的话(P243)之后。像这样不惜一切代价按着自己的真心就做正确的事情的人真是太可贵太少了。这不禁让我想起周围活生生的一个例子。有个在外面有二房的男人在五台山上冥思苦想了两个月最终还是选择保持原有婚姻但却要与这二房结束关系,他不愿再拖累他爱的女人,他要放手让她去拥有应有的幸福,他选择忘却。这也正是让我仰慕莫绍谦的最主要原因,他胜过匪笔下任何一个男主对女人的爱。这种男人就是那种强势的情种,他的爱就是会颠覆一切,刻骨铭心,让你有火星撞地球般的感动。因此当童雪最后收到那条短信看到那三张照片时,她还有什么能力不屈服于这种强势的爱呢?

如若有人认为童雪会碍于自己给莫造成的伤害而不去向他做最真实的告白,这种爱虽轰轰烈烈但还终将是错过的话,那么莫绍谦的这种强势性格和他那种只做正确事的态度也不会让这种局面发生。
            请让我们再次仔细阅读他和童雪海边分手时说的那句话:“童雪,这是最后一次。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了。”(P222)童雪把这句话理解成:“我们永远不要见面了”。她后来在饭馆找到莫时,他还是那句:“我说过我叫你别再找我……你说完了可以走了”(P242)童雪在之后听到慕振飞说他卖股份的事后很痛心自己说的那段伤他的话,认为“他说过他永远也不会原谅,他说过他永远不想再见我。”(P262)请问莫绍谦有这么说过吗?这情人之间分手的话真是一定要落在书面反复体会才行啊,否则不就造成终身误会了吗?莫绍谦这种主动出击的人,他要童雪不来找他,并没有说过他就不会去找她,他就不要见他。他这种强势男人对童雪说话的口吻多是用祈使句,就连买衣服、珠宝甚至最后的买菜做饭他都要自己主持,那每次的船戏更不用说了,虽童雪好不容易主船两次到最后还不是被他抢走舵盘?他这种男人就是要主控任何的事情。童雪拿合同来找他,他就够觉憋屈了而且坏他的事,他是要把二人相见的时间掌控在他自己手上,并不是说永不相见了。现回想一下他那把手机放在暗箱里也透着他的矛盾和小小的私心,当然也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那三夜没睡真是想透了所有的可能性,他才不是那种听天由命的人。
Scenario1若童雪在他未成功离婚前发现那个手机来找他,他可以继续无良地跟她说:“是的,把这份爱还给你,叫你别来找我还来,真不实相。”然后继续把童雪打发走。
Scenario2若直到他离婚了童雪还一直没发现那手机,他去找她,童会指责他为什么一直不表态让她苦等,他又可以很无辜地说:“我表示过,赖你自己没发现手机。”
             但他万万没想到童雪会在他还未成功离婚前就来说了那一大段狠话,而且现细看来,那段狠话里恨他、咒他死的话他倒未必很介意,最让他介意的就是那句:“毕业后我会跟他(萧山)结婚”,因为这表明了留给他莫解决离婚问题就只有一年的时间。他不速战速决就难以取胜了。这也是他后来肯卖股份彻底尽快解决问题的一个重用原因吧。直到书中结尾时还没有最终莫和慕达成离婚的描述,故莫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番外《风景》中律师都很紧张慕会在最后一刻不肯签字,可见这是一场多么艰难卓越的斗争,不到最终莫言胜利啊。
           所以就算在机场童雪还是没能和莫告白,在他彻底离了婚之后,看到童雪只身前往美国并没有萧郎相伴,也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他又怎么会不主动去找她呢?她是他的最爱,这时的他能给她幸福,这是他认为最正确的事,舍弃了那么多他怎会不去争取最终的胜利呢?即使有萧山相伴,我都觉得他会去把童雪抢回来,他跟慕容沣是一路人,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的爱却比慕容沣要伟大。因此在这种强势男人面前,萧山这种”等待”式的被动好好男人只可能是LOSER。分析到这里,我不得不说童雪和莫绍谦不会在一起的可能性为零。他们有那终身注定的缘,莫绍谦又是这种真正的DOER, 他注定在这场爱情中是WINNER。

题外话:
          其实慕振飞也是个做“正确事”的 doer, 他和莫绍谦有一个共性就是都会主动去做事而不会被人轻易左右。但莫绍谦颇为感性而慕振飞确是个理性之人。他在做正确的事前会权衡利弊,他永远不可能做得像莫绍谦那样绝对,那样疯狂。他不会为了家业就去牺牲婚姻,就算要牺牲他也会是权衡利弊后尽量找到那种平衡点,这种男人颇会计较opportunity cost。 我曾一度将他评为2009年最具潜力股,但我后细想这种股票估计大都会是内部认购了,不会投放市场。莫绍谦和慕振飞这两种男人都是女人主动进攻所不可能得到的,他们都会是爱情的主导者,可遇而不可求。然而萧山确是那种没有风雨就会让你很幸福过一辈子的男人,前提是不能有第三者插足或是被人陷害和左右,他是那种可由女人追求而最终得到的男人。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还是要看缘和两人的性格相投,当缘悄然来临的时候,愿大家都能按着自己的真心去做那正确的事。

Note : 此文论证分析方法参考: SWOT analysis from Corporate strategy & strategy decisions.
(SWOT= strength + weakness+ opportunities + threats)

P.S: 真的很震惊我居然能写这么长,这三年加起来我也没写过这么长的中文。很期盼匪的下部书,能让我的潜力有更大的爆发。

[ 本帖最后由 欢颜2009 于 2009-6-5 14: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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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0:35: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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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5 14:51 发表
K,  你应该画SWOT坐标图来分析

PS, 不是有我吗? 怎么没我
你要累死我啊,就打这些个字我这把骨头都要散架了。。。你不就是想让我把你儿子那core compentency 画中间吗?我就不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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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0:37: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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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深深爱 于 2009-6-5 16:54 发表
09童鞋啊,你该不会是匪的另一个马甲吧....:lol :lol
你没看她都不敢冒头了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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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0:56: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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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舞雨林叶 于 2009-6-5 18:25 发表
我只想问:欢颜,你学什么的

原来千山是部大圆圆啊~~~··
嘿嘿,不务正业。。。是个圆圆,和地球一样,不需论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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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1:1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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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986 于 2009-6-5 20:57 发表
LZ:对于你的分析,我是真心的佩服,而且大部分也是及其赞同的,但是你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我们女主——童雪的情感啊,莫绍谦和萧山是怎样的性格是问题的关键之一,但不代表那就是Key啊!我们童雪的情感指向才是问题 ...
其实我们的观点大部分是相同的。我第二篇就是分析童怎样在三年里潜移默化爱上莫的。第三篇才是从男主方分析。那个性的问题有一定道理,可张爱玲那个年代的女性和现在是有些差别的。人对爱的要求其实很高,有了性爱要情爱,有了情爱要性爱,其实这二者真的是不能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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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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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匪我思存 于 2009-6-5 21:34 发表
而且社会不论发展到哪个地步,我始终认为,女人对自己第一个男人感观完全是不同的。耸肩,这是几千年内估计没办法改变的。迂腐也好,陈旧也好。这是现实,而且男人肯定也会记得自己第一个女人。
我好像在说废话啊, ...
这是中国大多数女人的看法,你很纯滴啊。我觉得女人对跟他有过第一次性关系的男人感情要比没有经历过的深,也难以忘怀。所以人们问起来“你跟那人啥关系?”不就指的是那个性关系吗?
其实我觉得色戒里那是在make love,而《千山》里童莫的起初关系就不是。这是我刚才对那位同学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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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19: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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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再加一句:如若童和萧在初恋就经历了第一次,那这书就要更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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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23: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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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986 于 2009-6-5 22:18 发表
LZ我完全理解你说的所谓的do love与make love的区别,但是起初的感官感受确实是这样的,但是匪刚刚也说了: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感官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潜移默化的do love转变成了大家都希望的make love。这是不 ...

我觉的只要是爱过的都能有记忆,特别是那个自己很想得到但又没得到的就更是印象深刻。至于第一,第二个碰到的,我觉得先后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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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27: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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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wrose 于 2009-6-5 22:07 发表
我看到最后才真正的喷了……
连SWOT都用上了:L :L
不过不得不说,真是很管用……
嗯,黔驴技穷了。: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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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44: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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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5 22:37 发表



点,相关事宜我已在“今生今世”那个分析里分析过了。。。。关于南方是守守第1个男人的问题
你的大作在哪里,偶也学习观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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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58: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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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就这样吧 于 2009-6-5 22:47 发表


点我名字搜索我的帖子,随便观摩。。。观摩完了要是变成SJ分裂表怪我。。。。。

乃的大作已经很好,我看继续下去还可以继续写写讨厌和可爱。。。。啊。我的可爱。。。。好在后妈只是把你写4了
你饶了我吧,我下周出差啦。《今生今世》在机场看的,只记得那幕守守在机场看到南方的车,可他好像跑掉了。我的初步印象是那两主就是作呢。有分析称中国很多离婚案都是离错的,复婚的有很多。我周围已有真例了。我那天看到张的《小团圆》就在想身边的很多事都是“小回归”,当然大回归留给我们伟大的祖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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