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依希望 于 2011-9-15 20:48 编辑
说纪南方是千年不遇绝世好男人,原因有三:他爱叶慎守,他娶叶慎守,他为叶慎守做尽一切。即使他知道她爱的是易长宁,她亦不是真心嫁他,她更不在乎他为她做的一切。可是,爱就爱了,他只一颗真心与她。
他的爱,不是青梅竹马以至暗生情愫,而是蓦然回首才恍然大悟。是啊,那个跟在他身后,怯怯地叫三哥以吃到糖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会谈恋爱了。她的头发短短的,茸茸的,拂在他脸上,令他心里发痒;她娇艳灵巧的小舌,令他迷醉,乃至情不自禁。他在不经意间已深深地爱上了她,无法自拔。而叶慎守,还死死地爱着易长宁,她的初恋情人,那个因种种原因离她而去的男人。
他娶她,是因爱她。而她嫁他,四成是因获知父亲原来爱着另一个女人,私生女都已十来岁,为了保护自己和母亲,她必须让父亲有所忌惮,而纪家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三成是因易长宁已另娶她人,自己心灰意冷;两成是因纪南方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婚嫁对象,帅气,多金,有权有势,对她也不错;最后一成或许是因自己被纪南方睡了,还好死不死被叶慎宽撞见了。她是一叶轻舟向往着心中的大海,他明知无法留住她,却仍愿意做一弯港,让她暂避风雨。他在她的病床钱。献上求婚钻戒,献上自己的真心。而那枚钻戒同他的真心一起,被叶慎守弃置一旁,不闻不问。
他为她做尽一切,却终换不来她的正眼一瞥。为她,他戒掉了烟,只因她不喜欢。而叶慎守在逃离他的怀抱时,却厌恶地说她一身烟味。痴心确然未改,却比着季节的黄叶还要枯荒。正所谓,爱地越深,伤地越深吧。她流产后,他甚至一字一句比着菜谱,亲自下厨为她做鸡汤。那样一个男人,从小娇生惯养,恐从未进过厨房半步,身边环肥燕瘦,从来只有女人讨好他,而今只为了她,百般讨好,洗手做羹汤。都是因为爱吧,那到底是多深的爱呢?易长宁偷税漏税本是实情,即使是被叶慎守误解,他不但没有落井下石,还花钱费力捞易长宁出来。只为了她,不愿她伤心,亦不愿她憔悴,即使那个人是他的情敌。若是我,情敌官司缠身,我巴不得给他多安几个罪名,弄死他在登门恭贺他英年早逝。纪南方为叶慎守做了太多,她要离婚,他答应,放她走,放她娶寻找她想要的幸福。明明是叶慎守不忠,他却放出话说离婚是因自己迷上了一个女大学生。他宁愿自己背负不忠不孝的罪名和外界的指责,也不让她承受半分。爱的天平上,两人的付出与真心应该平衡,才能维持稳定。若一方的爱更沉重,付出远超过另一方,那他必是天平下沉的一头,永无翻身之日。
这世上,总有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傻瓜。他纪南方就是叶慎守的傻瓜,这世上最大的傻瓜。他倾尽全力去爱她,却依然一无所获。为她,他什么都可以做,上厅堂,下厨房;为她,他什么都可以不要,财产甚至名声。世间男子,又有几个能做到如此?占南弦的爱太童话,慕容沣的爱太无奈,莫绍谦的爱太纠结,孟和平的爱太深沉,雷宇峥的爱太迟,唯有纪南方的爱是真真切切的,绝世独立的。
故事的结尾,叶慎守宇易长宁一起去了美国,纪南方抱着叶慎守未带走的睡衣,贪婪地吮吸她残留的味道。闭目回想,心里姿势百般孤独绝望,无法入眠。我想此时叶慎守已连夜乘机回国,正在回家的路上。或许待纪南方睁开双眼,叶慎守已站在床前,柔荑抚上他清瘦的面颊:“南方,我回来了。”
——谨以此文致终将幸福的纪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