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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看完匪的书总会有这种感觉。淡淡的,缓缓的,狠狠地,疼。疼得没入心底,痛的深入骨髓。一直以来,总觉得《佳期如梦》是匪写过的最“好”的结局。虽然东子死了,可是我们都相信,佳期是幸福的,因为他答应过他会让自己幸福;东子是幸福的,因为佳期的幸福。其实细细说来,匪是亲妈。真的是亲妈。因为她给了我们一个纪念,让原本受伤空洞的心得到一些填补。这样,冬菇们有了一丝期待,苹果们也有了一丝安慰。
原以为,《今生今世》的也会是这样的。至少应该是。还为看书之前,每天在官网追文,像看一幅慢慢展开的画卷,细细摩,缓缓品,仔细咀嚼着。期待,兴奋又激动的心情,真得象小时候写作文常说的,“像揣了只小兔子”。等到终于把书买来,一点一点看到画卷末尾,才发现原来事情并不是想象般那个样子。好似春暖花开草长莺飞忽然间就变成了荒无人烟寸草不生。心,忽的一下,被攥紧。揉碎。那一刻的感觉,就像慢慢的搭起一座天梯,缓缓的爬上去,在即将要触摸到天国的时候,轰然倒塌,跌落谷底。
可是,回头再看一遍之后,忽然间发现,事情原来并不像我想得那样。守守是爱着南方的。她真地爱上了他。是我太粗心太大意,没有看清。如果她不爱他,不会那么在意那个P大一年级的学生;如果她不爱他,不会在没了孩子以后感觉那么心痛;如果她不爱他,不会在机场见到他不由自主地奔向他;如果她不爱他……
纪南方一直都爱着叶慎守。
“该记得的事我从来都记得。”这是南方对守守说的。所以他记得她觉得卧室的床不好睡,记得她不喜欢烟味,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他们的结婚纪念日,记得守守的所有。
“那个孩子,如果不想要,就不要了吧。”他和她的孩子,他视之如珍宝的孩子,因为她,因为爱,他可以摒弃一切不舍,风淡云轻的告诉她,不想要就不要了。只要她开心,就好。
亲手扎染的丝巾,一个一个地绘着心形的图案。因为是送给她的,所以他要亲手做。他以为只要送给她,她就会懂的。其实她又何尝不懂,致使,如匪所说,她怕,所以选择了逃。
虽然守守跟易长宁走了,但我相信,她会回来。因为她知道,南方爱她,会一直等着她,而她自己也深深的爱着南方。等真正长大以后,等到足以勇敢面对自己的心的时候,她会回来的,带着一颗爱着南方的心回到南方身边。
从此以后,不离不弃。
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见证着南方与守守的爱情,想看一出舞台剧,心,被紧紧的牵引着,感动着。真的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这般。爱一个人到如此地步,那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因为爱你,所以放你走,因为爱你,所以希望你过得比我幸福,因为爱你,所以不在乎自己。这世间的爱,最深的不过如此了吧。很感谢匪,在文中给了我们如此不一样的爱情,让我们知道了爱的美好,也充满了对爱情的向往。人生一辈子,能有这样一个肯为自己付出的男人,只一个,也足够了。有人如斯,夫复何求。(画外音:匪是亲妈。绝对是!由此便可证明)
只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也会遇上这样一个肯为我想,肯为我付出的男人,不用很多,只一点,可以让我无怨无悔的爱一场,也就够了。
我不知道守守对南方来说究竟重要到什么地步,一颗心,除了她,是不是就再也装不下其他。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不管是外表还是心灵。像南方这样的男子,只要轻轻一挥手,定是有如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的女子迎上来。可是,他却一眼都不曾看过。为了她,“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古人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这原是讽刺之说,但在南方的眼里,守守怕是就是他的那片嫩绿的叶,他的眼里只有她,情愿为了她,他肯放弃所有。
任凭弱水三千,但取一瓢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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