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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锣鼓开路,一队官兵来抓人——给后妈的法院传单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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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4 19:04: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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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抹泪中):肃静!今有被告费小存,杀人放火打砸抢烧无恶不作,人证物证确凿。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规定,判处你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于小黑屋中继续从事写作行业,作为补偿,且结局必须得大团圆啊大团圆,才足以安抚无数可怜匪徒们已受伤的幼小心灵。否则……呃,否则就让东子和小邵出来找你好了,后果自负啊……咳咳,即日起行刑。

这法官太英明了,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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